第178章 第178章_七零错位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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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章 第178章

  第178章

  晕就晕呗,这一回生二回熟的。

  再一个,何小红已经卸货了,没的说两眼一翻就往医院送的。去医院不花钱啊?床位费、诊断费、打点滴……

  反正,就怀老四这期间,何小红已经去了两趟卫生所三趟医院,不算那些吃掉的营养品,光是直接开销就已经花了百来块了。

  要人命的百来块啊!

  李桂芳从医院回来后,那个脸色真就是黑如墨汁,都不能说是别人欠她多少钱了,只怕欠命也就这么一回事儿。莫说招娣盼娣这俩娃儿,就是苗解放都不敢往她跟前凑,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挨了骂。

  至于何小红……

  “啥?又晕了?”李桂芳顺手操起晒被褥时用的竹拍子,径直冲到了东屋里,抬起拍子就跟那拍苍蝇似的,往何小红脸上身上没命一般的拍了上去。

  生生的把人给拍醒了。

  这也是正常的,眼下已是学校放暑假之际,七月上旬嘛,最是酷热难当之际,何小红身上只盖了一床小薄被,那竹拍子根本就是拍拍到肉。

  这要是还不能醒,只怕真就该再度送医院抢救了。

  “妈……”何小红带着哭腔求饶道。

  李桂芳收了拍子,目光冰冷的看着躺在床上眼泪横流的何小红,冷笑一声:“咋地你接着装了?我看这样好了,清清静静的饿你两顿,也省得你继续作幺。”

  何小红心下大痛,想要开口辩解些什么,可她本就不是那种巧言善辩的人,再说了,对着凶神恶煞的李桂芳,她也实在是编不出什么话来,只是默默的流着眼泪,可怜兮兮的看着李桂芳。

  然而,李桂芳不吃这套。

  收拾完倒霉儿媳妇,李桂芳拿着竹拍子就往外走,何小红忍不住喊了一声:“妈!……妈,要弟她……”

  她想问,苗解放方才说的是不是事实,要弟难不成真的被过出去了?她亲妹子疯了,连带她娘家人都疯了?谁会过继一个外姓人啊?就算没孩子的,也该从本家里过继,更没有说过继一个小丫头片子的道理。

  可没等她将心里的疑问说出来,就见李桂芳去而复返,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。

  何小红呆呆的抬头。

  只见李桂芳满脸的寒霜,看向何小红的眼神压根就不是看自家儿媳妇的,更像是看阶级敌人一般。

  “我知道你想说啥,你还真以为自己聪明得很,那些个小心思藏得深,别人看不出来对吧?呵,傻子都只以为很聪明。”

  “要弟已经过给何小花了,从今个儿起,她就不再是你闺女了,也不是咱们老苗家的娃儿了,她姓何!”

  “别在老娘跟前扯那些个母女情深的话,像你这种黑心烂肠的玩意儿,老娘见得多了!不就是宁可放她跟前吃苦受罪也不想送她去享福吗?老娘还就告诉你了,她就是送人了,咋地?心里不舒坦?觉得不公平?气得恨不得上天了?”

  李桂芳狠狠地剜了何小红一眼:“不为了别的,就为了气死你,老娘也要把她送人!”

  撂下最后一句话,李桂芳直接走人,很快她的骂声就在外头响了起来。

  何小红愣愣的看着门口方向,随后又将目光收了回来,抬眼看向天花板。

  她本来是准备了好多话想说的,只是一时间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说。本以为李桂芳会问,那她就能顺势回答了。万万没想到,李桂芳压根就没给她开口的机会,还空口白牙的就给她定了罪……

  “呜呜呜,我没有,我没有啊!”何小红忍了很久,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。

  结果她这一哭可就要了命了,本来睡得喷香,连方才李桂芳的大声叫骂都没能吵醒的苗家老四,冷不丁的就大哭了起来。

  哭声嘹亮。

  中气十足。

  所以说,怀孕期间吃了那么多的好东西还是有效果的。比起前头那仨,这个老四的身子骨明显要结实多了,不光份量重,精神头还特别足,折腾起亲娘来,简直就跟得了她奶真传似的。

  对了,苗家老四叫来弟。

  此来弟非彼来弟,反正何小花是知道的,眼下这个来弟就是上辈子出了名的铁头娃甄美。

  甄美有多能耐呢?

  老甄家其实还算挺好的,当然这里指的是甄老大家里。他家三个娃,前头俩儿子,最后才得了个小闺女,自是没必要重男轻女。可饶是如此,有些事情也是后来曝光以后,才被村里人知晓,甚至一度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  总结一下就是,铁头娃难养。

  如果说,有些孩子生来就是报恩的,那么有些孩子却是生来就是报仇的。

  据说,铁头娃从一生下来,就比其他孩子难养太多了。小婴儿时期就是特别折腾的那种,白日里睡得喷香,晚上就开始拼命的鬼哭狼嚎。让她自个儿睡在摇篮里没用的,得让人抱着哄,人抱着她还不能坐着,得来回的走动。吃的多拉的多,还特有劲儿,喂奶的时候,就跟一个超大功率的吸尘器一般,恨不得把奶连带血肉都一起吸了。

  当然,长大以后的铁头娃更糟心,可事实上,哪怕是婴儿时期的铁头娃,何小红也已经招架不住了。

  其实要是放在后世,一个娃儿本来就是需要好几个人轮流带的,没的说全是当妈的责任。

  可问题就在于,眼下还仅仅只是一九七四年。

  在这个年代,带孩子还真就是当妈的一个人的事儿。最多也就是当婆婆的稍微帮衬一把,但更多的时候,却是谁都不会帮忙,甚至还会将其他家务活儿一股脑的全丢给当妈的。

  你都不用下地挣工分,奶孩子的同时顺手将这屋前屋后的事情都给做了呗!

  说得容易!

  何小红真的要疯了。

  刚出生的老四来弟太能折腾了,整宿整宿的哭闹,偏苗解放的睡眠质量一直非常不错,别说小孩子的哭闹了,你就是扯着他的耳朵拽他,他最多睁眼茫然的看一眼,随后又继续睡过去了。

  再一个,何小红还不能赌气不去管闺女,因为要是长时间的不管不顾,李桂芳就该杀到东屋里来了。

  晚上睡不好,整个人就没精神。

  可李桂芳会在乎吗?她只知道,何小红如今不用下地挣工分了,所以整个家里所有的事情都是何小红的。包括照顾盼娣、招娣并刚出生的来弟,以及生火做饭喂鸡洗衣等等一切。

  真就是连轴转啊!

  连月子都没坐,就开始拼命做事的何小红,苦熬了半个月后,终于熬不住了。

  于是,她将目光落在了招娣和盼娣身上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老苗家发生的这些事儿,既可以说是秘密,毕竟谁也没扯着大嗓门到处瞎嚷嚷,也可以说是公开的事儿,但凡稍稍关注一些的人,都能轻而易举的知晓苗家人的一举一动。

  据说,李桂芳这次是下了狠手,往死里收拾何小红那个倒霉儿媳妇。

  再譬如说,何小红天天哭,奶孩子哭,搓屎尿布哭,生火做饭还是哭。

  等又过了一段时间后,就有人发现,招娣和盼娣开始学了干活了。

  其实这也正常,很多人家甚至希望第一胎生闺女,一则闺女好养,二则养大了还能帮着干家务活儿,照顾弟弟妹妹什么的。

  而此时,招娣八岁,盼娣六岁,确实是到了能帮着家里做事的年纪了。

  就是吧……

  其他人都没说什么,毕竟这种事情搁在眼下实在是太常见了,唯独何小花知晓后,脸色很是难看。

  她想起了上辈子,招娣和盼娣就是这么个情况,从小就被何小红当牛马使唤。

  不同的是,招娣那闺女颇有种傻大姐的气质,从个性上来说,简直跟苗解放一模一样,她其实不太会想事儿,很多时候都是跟着本能走的。这也就直接导致了,别人喊她出去玩,她就跑了,她妈喊她干活,她干着干着,就又不知道摸到哪里去了。

  倒不是故意偷懒,就是天生没带脑子。

  如此这般,最后家里的事儿就都落到了盼娣身上。

  何小花记得,上辈子的盼娣啊,那可真的是继承了她爷爷的衣钵,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,愣是把家里当成了战场,还有那轰动一时的改名风波……

  只是不知道,这辈子还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儿。

  到底是别人家的事儿,何小花也就分神这么一思量,很快就将重点放在了自家的事儿上。

  自家嘛,除了爹妈哥嫂弟弟侄子们,还有就是她前不久先添的小闺女。

  不是要弟,是何珍珠!

  何小花心说,他们家要啥弟?这是啥封建余孽的名字?本来,她是打算认认真真的给孩子取个好听又带有祝福的名字,结果事实上她却是高看了自己的能耐。

  诚然,这辈子的她离开校园也就三年多光景,可要是将上辈子也算在内呢?

  真不好意思啊,老师教的那些文化知识,早就已经被何小花丢在了上辈子不知道哪段时间里。

  思来想去,何小花毅然决定借用上辈子甄家俩口子的创意。

  甄珠还是甄珠,只是这辈子却成了她老何家的珍珠。

  正好,省得她哪天脑子抽了,一秃噜嘴,就喊了闺女甄珠。

  又为了避免老苗家将来后悔了过继一事,何小花早在半个月前,就领着闺女,风风火火的去找了大队长。又催促着大队长赶紧去公社把户口上了……

  终于,这一天大队长送来了一份登记簿。

  他们这儿眼下还是集体户口,尚未有户口本的概念。当然,就算是集体户口那也是有登记的,只是一般人家多半都会等到孩子们到入学年纪了,在入学前顺便登记了户口。反正这种事情没人会太在意的。

  别人不在乎,何小花在乎啊!

  她拿着登记簿给小闺女看:“娃儿你看,上头写着,你是我闺女。”

  新上任的何珍珠还不太习惯她的新名字,因此何家人都称呼她为娃儿。此时的她瞪圆了眼睛看啊看,结果当然是没看懂。

  “反正以后啊,你就跟老苗家没关系了,你是我何家的娃儿了!记住,以后你叫何珍珠!”

  何小花记得,上辈子的老苗家前头仨闺女,好像就是今年九月里上学的。仨姐妹一起上学来着,为了让老三上学,李桂芳还去找了大队长改年纪。以至于甄家那头,也顺势将甄珠送到了学校里。

  不过,这辈子就没必要那么赶了,何小花琢磨着,可以略晚两年。至于考大学就算了吧,做人要现实一点儿,她完全可以先给闺女定个小一点的目标。

  比如先挣它个一万块。

  相较于考大学的难度,何小花觉得挣钱还是挺容易的。

  不管是对她来说,还是对何珍珠来说,都一样。

  何母早先还提着心,因为还在老苗家时,那娃格外得烦人,一会儿跑得没影儿了,一会儿大哭大闹,要不是因为这个,何小红也不至于气得动手打人。

  到底是亲妈,何母还是为何小红开脱了几句,同时也担心从未带过孩子的何小花不会照顾人。

  不过,事实证明何母还是想太多了。

  何小花知道的呀!

  她有经验啊!

  不是指照顾孩子的经验,而是指上辈子的经验,哪怕跟老甄家再怎么不舒服,同在一个生产队,怎么可能完全没有一点儿焦急呢?

  何小花记得清清楚楚的,上辈子的甄珠有吃的就不会闹,非但一点儿都不闹腾,反而特别乖。

  为什么在老苗家闹成那样?

  因为吃不饱啊,她饿啊!

  果不其然,等把孩子往家里一带,何小花先给这倒霉娃儿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,又拿出何小军的旧衣服,先将就着让何珍珠穿了,之后就带她吃了一顿饱饭。那晚,就是何小花搂着何珍珠一起睡的。

  之后,何小花顿顿都让闺女吃饱,还给她划了安全线,以院门为界限,让她不准跑出何家大院。

  “你搬了小板凳坐在这里,这个烤玉米给你吃。记住,不准跑到外头去。”

  已经重新洗白白,并换上一身虽旧但干净衣裳的何珍珠,老老实实的点头答应。

  之后,老何家这边就有了个坐在小板凳上吭哧吭哧吃着各种东西的小女娃。

  烤玉米、烤红薯、盐水花生、五香蚕豆、茶叶蛋……

  何珍珠可乖可乖了,从到了老何家后,一声都没哭过。有事儿了就找小姨,后来被何小花纠正了几次后,她就改口叫了妈妈。

  新的妈妈就会给她做很多好吃的,她的小肚子每天都是饱饱的,她也会帮家里干活,喂鸡就很顺手,还能拿着个小笤帚,从这屋扫到那屋,包括她和何小花住的屋里,都是由她扫地的,她还会拿块小帕子抹桌子、柜子啥的。

  日子如流水般的过着。

  同年九月里,何小军入学了。

  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,十岁的娃儿,哪怕他再怎么不情愿上学,可一拖再拖,拖到十岁……

  何小花逼着爹妈让弟弟去上学。

  “你们这是害他懂不懂?十岁了还不上学,打算拖到啥时候?小学要念五年,他小学毕业都十五岁了,再念个初中就十八了!横竖早晚都要上学的,赶早不赶晚啊!”

  何父何母都是老实人,其实不太懂这些事儿,何大军俩口子连自家儿子都管不过来,自然不会操心弟弟的事儿。

  反正在何小花的坚定要求下,何小军先去上学了。

  其实本来,在上辈子,何小军也是这一年秋天上学的。不同的是,苗家那边,李桂芳也将仨孙女一股脑的都送去学校了。

  不过,这辈子并非发生这样的事情。

  据何小花猜测,可能上辈子上学一事,本来就是毓秀提出的。李桂芳多宠毓秀呢,毓秀要星星不给月亮的,只是要求去上学,在李桂芳看来不就是几毛钱的书本费吗?横竖烈士后代上学都是不要钱的,单单书本费真不算啥。

  可如今,毓秀回到了她真正应该待的甄家,虽说甄兴华和周萍俩口子也疼闺女,可他俩都是读过书的,且又是那种骨子里比较愿意遵守规定的人,若非上辈子李桂芳带头搞事,甄家那头估计是连念头都兴不起来的。

  这不,今年甄家那头就没个动静。

  可怜的何小军,原本他应该跟队上好多熟悉的人当同学,譬如他大姐的仨外甥女,招娣、盼娣、毓秀,再譬如老甄家的甄伟和甄珠……

  如今,就只剩下了他孤苦伶仃的一个人背着书包去公社小学念书。

  就很惨。

  更惨的是,即便没了对照组,学渣也依旧成为不了学霸的。

  公社小学的低年级,甚至连期中考试都没有,只有每学期末的期末考试。哪怕是期末考试,都不兴排名的。上辈子的毓秀整天拿第一,那是因为她在低年级时永远都是考双百分的,不是第一又是什么?

  放在这辈子……

  何小军第一学期就往家里背了两盏亮堂堂的红灯笼。

  大过年的,还真的挺应景的。

  得亏何家人不兴打孩子,再说了,在全国高考恢复之前,很多人都不把读书当回事儿的。孩子愿意读就读,不愿意拉倒,当爹妈的都忙于生计,连吃饱穿暖都还是问题的年代里,谁又会孩子的成绩呢?

  也因此,何小军逃过了一劫。

  倒是何小花从他这个事儿上汲取了灵感,跟他要了旧书,趁着年关里清闲,开始给何珍珠补课。

  补课!!!

  两辈子都离不开补课这种事儿,这是何等的人间疾苦?

  可怜的何珍珠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学渣,她甚至不知道读书是咋回事儿,最多也就是看到何小军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垂头丧气的出门,但旁的感触就没了。

  听说妈妈要教她念书,她也乖乖的坐好了,老老实实的准备接受人生当中的第一堂补课。

  没上课就先补课,也是绝了。

  何小花到底是念过书的,且不提她的成绩如何,又或者是否将所有的文化知识都尽数还给了学校老师。但不得不说,七十年代小学一年级的课本,还是能够给她心理安慰的。

  全都看得懂。

  无论是语文还是算术,都非常得简单。

  何小花信心大增,她觉得有她在,说不定这辈子的何珍珠依旧能拿到高中文凭。

  就想得特别美。

  随后,何珍珠就用事实告诉她,自己是个学渣本渣。

  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啊,一对一的教学辅导啊,结果何珍珠学了前面忘了后面,这还是语文。算术更是学得乱七八糟,翻过年都五岁的娃儿了,连从一数到十都能出岔子。

  也不是出岔子,就是直接跳跃了自己不会的。

  “1、2……9!”

  何小花面无表情的看着一脸“终于数完了好开心”的何珍珠。

  这一刻,她终于感受到了当老师有多难,更是清晰的明白了学渣对老师的伤害。

  思量片刻,何小花决定使出杀手锏。

  学不会从一数到十,就不能吃肉肉。

  何珍珠吓懵了,爆发出了来到老何家半年里,头一次的大哭。

  一见闺女嗷嗷哭了,何小花又立马心疼上了。其实说白了,假如何小花是那种能够狠得下心肠来收拾孩子的人,那她上辈子也不会收获一个窝囊废儿子了。

  她不忍心的。

  不忍心打骂闺女,所以才会选择拿好吃的当威胁。

  眼下这招也无法奏效,何小花不得不另辟蹊径。

  譬如说……

  收拾弟弟!

  何小军怎么都没想到,战火会有一天波及到自己身上。明明是小外甥女不会数数,为什么他姐就要收拾他呢?就因为他期末考试没考及格吗?

  然而,何小花振振有词的说道:“你还是当舅舅的,你都没给你外甥女做个好榜样。小学一年级的期末考试都能考不及格,你多能耐啊你!行了,别吃了,饿着!过来,教你外甥女数数!”

  人家是何小军,又不是甄卓凡。

  他真的没有教学生带孩子的业余爱好。

  然而,何小军是个小怂货,最重要的是,他爹妈早在好几年前就不间断的教育他,你三姐得了很严重的病,这辈子看来是嫁不出去了,你往后要负责给她养老。

  老都要养了,再多养一个小的,好像也没太大的区别?

  甭管怎么说,何小军是被迫加入了寒假补课小组。

  有个词儿叫做“杀鸡儆猴”。

  何小军就是被杀的那只鸡,何珍珠就是被儆的那只猴。

  很难说谁比谁惨,反正这甥舅俩是在这艰难的寒假补课期间,成功的建立起了革命友情。

  等寒假结束后,何小军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去上学了。

  他姐太吓人,他外甥女更是蠢得惊人,还是学校好,他爱上学!

  考虑到这年头的小学低年级功课真的特别容易,先前何小军学不好,除了脑子不活络之外,更大的原因在于他根本就不爱学习。

  等把态度转过来后,何小军的成绩有了显著的提高。

  到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,他非但没拿到大红灯笼,还门门功课都上了七十分。

  对于学霸来说,就还是很惨。但对于何小军来说,他已经很满意了。

  可何小花并不满意。

  她觉得吧,根据上辈子的经验,挣钱这个事儿可以交给何珍珠去做,但是念书呢?

  要么会念书,要么会挣钱,实在不行就跟她似的,将大后方管理好,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

  于是,何小花找弟弟谈了心,要他来个二选一。

  考大学,或者挣一万块钱。

  何小军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他妈说的对,他三姐果然已经疯了。

  这俩选择要怎么说呢?就跟让他选,是去摘星星还是去摘月亮。所以有的选吗?选择的意思在哪里呢?

  “三、三姐,你能不能再给我换个选择?”

  何小花自诩是个非常讲道理,且尊重弟弟人权的好姐姐。

  于是,她给出了第三个选择:“不然你去学一门技术吧,我看学开车就不错。”

  学开大车当司机嘛,这个当然是很不错的。

  但这个对于年仅十一岁的何小军真的现实吗?

  沉默了许久之后,何小军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,他觉得自己办不到。

  何小花满脸的失望,在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后,她不得不选择了向现实妥协:“那行吧,你下回期末考试考双百分吧。”

  考双百分啊!

  讲道理,单独将这个目标拎出来就显得特别得不切实际。可咱们得用客观的眼光来看,跟前头考大学啊,挣一万块钱啊,以及学人家开大车当司机啊……

  不就是小学二年级的期末考试考双百分吗?

  何小军觉得,他可以的。

  整个暑假期间,他就埋首苦读,当然何珍珠也在其中。

  可怜的何珍珠啊,她妈是定了两三年后,等她最少六岁最多七岁的时候就可以上小学了,但事实上她提前两三年就接触了这些格外摧残人的文化知识。

  就很苦。

  可回想一下在老苗家过得苦难生活,何珍珠就觉得她也不是不能坚持。

  再说了,跟前还有个更惨的对照组何小军呢。

  如此这般,她就又能充满希望的生活下去了。

  而就在这一年暑假过完没多久,老苗家再度传出了喜讯,何小红又怀上了。

  有大四喜摆在跟前,何小红觉得甭管怎么说,这一胎绝对就是儿子了。但这个说法,其实并不能让其他人认同。

  ——因为怀老四的时候,她也是这么说的。

  可话虽如此,起码何小红又一次逃过了下地干活的命运。

  前几个月,在发现了何小红将招娣盼娣使唤得团团转,尤其是盼娣那孩子,差点儿就被亲妈给使唤残了,李桂芳一怒之下又让何小红下地干活去了。反正老四来弟也可以吃别的了,犯不着一直喂奶。

  没曾想,才下地没多久,她就又怀上了。

  单单怀上了也就罢了,去卫生所一检查,医生说她怀相不太好,说是营养不足,又接连生了那么多孩子,身子骨亏损相当严重。

  总结一下就是,又要接着补身子了。

  李桂芳差点儿当着卫生所医生的面,把这倒霉儿媳妇给送上天了。

  然而,气归气,她还就真不能撂开手完全不管。

  只这般,何小红再度回归了家庭,安心养胎补身子。本来,既然都待在家里,活儿总归得干吧?可她不,她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两个大一些的闺女。

  招娣和盼娣。

  又因为招娣那脑袋瓜实在是不灵光,加上早先李桂芳就说了,让这俩娃去上学,退而求其次,何小红同意了让招娣去上学,盼娣继续留在家里做事。

  这一年,招娣九岁,上了小学一年级。

  盼娣七岁,无缘上学,继续待在家里当牛做马。

  何小花得知消息后就十分生气,可这事儿吧,生气也没用的,她管不到老苗家的头上来。最重要的是,管了以后呢?问题就在这里,让盼娣上学,谁来干活?

  苗解放是不可能的,他要整劳力,整个家主要就是靠他来养的。李桂芳也不可能的,老苗家人口是多,劳动力却严重不足,她也是豁出命去干活的。

  往下就是何小红了,她说她要安心养胎,好给老苗家生个大胖小子来。

  招娣要上学,盼娣……

  还有最小的来弟,如今也不过才一岁,都还没学会走路。

  就这样,何小红还在那儿生气呢,说不该让要弟离开老苗家,不然今年要弟也五岁了,等明年让盼娣去上学,要弟留在家里干活多好啊!

  结果,李桂芳狠狠的剜了她一眼:“咋地!当地主婆还当上瘾儿了?还明年?等明年你把孩子生下来了,正好是六七月间,放暑假让俩孩子帮你,等九月里,就让盼娣也去上学!”

  “那我呢?让我一个人带孩子?”何小红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。

  李桂芳呵呵哒。

  “如果你生了儿子,那么等你坐完月子,九月里就下地干活去。如果你生了闺女……”李桂芳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,用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话威胁道,“那你就给我去死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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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老太太的咸鱼人生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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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太君:儿子,我要肉/油/钱/书/草纸再来一份!

  本文又名《爱的供养》,配BGM看文效果更赞。

  新书试阅读:

  第001章

  外头阳光正好,杨冬燕随手操起搁在门后的半大竹篓子,又将割猪草用的小镰刀丢进了竹篓里,抬腿就往外头走。

  “娘你干啥去?”灶屋那头,二儿媳妇小杨氏探出头来问道。

  杨冬燕把手上的竹篓子略抬了抬,一言不发的走了。

  小杨氏看着婆婆走出了院门,略一犹豫,拿旧围裙擦了擦手,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。生怕惊动了婆婆,她也不敢跟得太近了,只远远的落在后头,看着婆婆出了村子往后山去了。

  ……

  他们这儿唤礁磬村,前有一条大宽河,后头还靠着大坳山,按说这依山傍水的,日子该是过得不差才是,可事实上这里却是个实打实的穷山沟沟。

  事实上,大坳山是正经名字,它还有个诨名叫秃头山,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泥块,就算是平常想打个猪草拾个柴禾都要往山里头走上好久。礁磬村倒是名副其实了,光看这村名就能猜到田地贫瘠。

  哪怕来这儿已经有十来天光景了,杨冬燕还是不习惯。

  习惯得了才是怪事了!

  却说这杨冬燕,可不是原先那个村里出了名的受气包杨婆子,此时的她早已被换了芯子。

  如今的杨冬燕,本是国都南陵郡永平王府的老太君,光是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就有八人,至于院子里其他伺候的人加在一块儿怕是得有二三十人了。

  杨太君原本是过着锦衣玉食、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,且像这样的日子她都过了几十年了。只可惜,便是拥有再多的荣华富贵,也买不到寿数。好在她这一辈子什么事儿都遭遇过了,便是面对死亡,也坦然得很,只盼着老王爷能等等她,好叫二人在地下团聚。

  就这样,杨太君留恋的看了一圈陪伴在自己身畔的儿孙们,咽下了最后一口气,毫无遗憾的阖眼离开。

  结果,眼睛一闭一睁,她傻了。

  破败的老屋,乌黑的墙面,漏风的窗户……

  哦对了,还有她身上盖着的薄被,丝毫不保暖不说,还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。更糟心的,她居然是躺在稻草褥子上头,这家穷得连破褥子都没有了。

  于是,她果断的又将眼睛给闭上了。

  哭声四起。

  “娘啊!娘你醒醒啊,娘啊娘啊娘……”

  这哭声她熟啊,早在她阖眼的那一瞬间,就听到耳畔响起了儿子儿媳并孙子们的哭声。不过,差别还是很大的,她的儿孙都是地道的南方人,在国都南陵出生长大,不像现在耳畔传来的哭声那般带着明显的北方口音。

  就这样,在哭声中,杨老太君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。

  她借尸还魂了。

  好处也不是没有,起码年轻了不止二十岁,按说这笔买卖很值当,毕竟人都死了,如今又活过来了,不是白赚的又是什么呢?

  然而,她并不高兴。

  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,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……

  这是何等人间疾苦?!

  说真的,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。

  借尸还魂的第一天,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,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。

  借尸还魂的第二天,她饿了,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。

  借尸还魂的第三天……

  她看开了。

  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,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,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,结果摊上洪涝灾害,横竖活不下去了,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。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,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,甚至因为从龙有功,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。

  算了,就当重头来过吧。

  说真的,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,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。婆子嘛,青春是不在了,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,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,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,受气遭罪就不说了,关键是太造孽了。

  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,意外就这样发生了。

  她不是饿吗?

  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,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。在大雁朝,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,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,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。

  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,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,她大儿一狠心,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,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。眼见她都好了,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。

  拉嗓子的粗粮啊,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,差点儿没把她噎死,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。

  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,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,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。

  吃黑面饽饽吧,会噎死。不吃吧,那铁定饿死。

  她是黄连成了精吧?这也太苦了!

  在万分挣扎之下,杨冬燕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心境,反正就是人饥饿到了极点,眼前都出现幻觉了,只仿佛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,她本能的伸手一捞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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